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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州市政府出台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
作者:admin  更新时间:2012-10-25 10:54:00
    4月26日,达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《达州市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(达市府发〔2012〕17号),明确了“十二五”期间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发展目标、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。
  《规划》总结了“十一五”期间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,分析了“十二五”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形势,提出了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、老年宜居环境体系、老年精神关爱体系、老年权益保障体系、老龄社会管理体系“六大体系”任务。
  《规划》明确了一个指导思想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把达州建成“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”的发展定位和“实现科学发展、建设幸福达州”的奋斗目标,坚持“党政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全民关怀”的老龄工作方针,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出发点,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,完善老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,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,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,促进健康老龄化、积极老龄化。
  《规划》要求,把握四个基本原则,即: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,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,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,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。
  《规划》提出了六大体系建设任务。
  一是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。完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,初步实现全市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、医疗保障。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,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,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,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。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,减轻老年人等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。加强老年医疗卫生保健工作,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和队伍建设,鼓励兴办以老年病为主的专科医院;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,建立健康档案;积极发展老年保健事业,老年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0%以上。完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,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%以上,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00元,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00元;加大医疗救助力度,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医疗救助全覆盖;加大临时救助力度,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和低收入中的高龄、失能、病残、空巢、独生子女家庭老人,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。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,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,建立完善阶梯型高龄补贴制度,全市百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,90至99岁老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,发放范围力争逐步扩大到80至89岁,高龄补贴不计入老年人的家庭收入,不影响其享受符合条件的其他惠民政策。
  二是健全功能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。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导向,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机构建设为重点,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、专业化、标准化建设,到2015年,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、社区服务为依托、机构养老为支撑,无偿、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。全市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.1万张,床位总量力争达到3.6万张,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。重点发展居家养老,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。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,新增日间照料床位1800张,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50%以上的农村社区;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,创建示范社区60个;80%的乡镇(街道)依托敬老院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。统筹发展机构养老,重点推进供养型、养护型、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,努力形成高、中、低档配套,养、护、医功能齐全,公办、民办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养老服务机构体系。优先发展护理康复服务,市本级依托市社会福利院、市民康医院,建设老年养护(护理)院;县(市、区)依托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,建设1所老年护理院或老年护理部。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,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,依托市社会福利院建立达州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,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达到80%以上;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,培养专业人才队伍,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者队伍和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。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,建立完善养老机构准入、退出与监管制度,加强对服务质量的检查、监督。积极发展老龄产业,研究制定、落实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、投资等扶持政策,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发展。
  三是健全文明和谐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。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,为老年人居住、出行、就餐、就医、学习、健身、购物、休闲娱乐提供安全、便捷、良好的环境,80%的社区(村)建有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室内老年活动场所。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,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老年人,优先予以考虑。推行无障碍进社区、进家庭,突出高龄、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、环境的无障碍改造,新建城市道路、公共建筑、养老机构、公共设施和场所等无障碍率达到100%,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到90%以上。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,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,建设老年宜居社区、老年温馨家庭,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,共建和谐生活环境。
  四是健全充满活力的老年精神关爱体系。加强老年教育工作,老年大学、老年活动中心可一并规划和建设;新建达州市老年大学(老年活动中心),建成川东北老年教育示范中心;支持县级老年大学(老年活动中心)进行新(改、扩)建,支持20所基层老年大学(老年活动中心)进行建设改造,全市老年大学、学校(老年活动中心)总数达到100所。加强老年文化工作,完善城乡老年文化设施建设,将老年人纳入“文化惠民工程”的重点对象,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,培育基层老年文艺骨干团队,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。加强老年体育工作,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达到50%以上,每年举办一届全市综合性老年人运动会,由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轮流承办。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,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,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,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%以上。
  五是健全平等共享的老年权益保障体系。加强涉老法律法规宣传,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教育,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水平。健全老年维权网络和机制,加强弱势老年人社会保护工作,把高龄、孤独、空巢、失能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作为社会维权服务的重点对象。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,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(站)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,拓展法律援助渠道,完善服务机制,重点在涉及老年人医疗、保险、救助,赡养、财产、住房、婚姻等方面,为老年人提供及时、便利、高效、优质的法律服务。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,逐步扩大优待项目,提高优待标准,把老年人优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,建立完善督查制度。
  六是健全科学有效的老龄社会管理体系。各级政府健全老龄工作机构,城乡社区(村)健全老龄工作机制,市、县老龄工作机构的人员、编制、办公场地、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切实保证。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,配齐配强工作力量,县(市、区)老龄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,乡镇(街道)明确专兼职老龄工作人员。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化建设,基层老年人协会覆盖面达到80%以上。建立完善党政主导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,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,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服务范围。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。
  《规划》还从加强组织领导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、健全资金投入机制、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环境、加强老龄科学研究、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,确保规划如期实现。
山东幸福世家老龄产业投资集团,是专业从事老年产业的投资、管理、运营、服务的综合性企业,业务范围遍及养老服务、日间照料中心、养老公寓、养老社区、养老渡假村、养老综合体、教育培训等领域,为老年人提供按适老化设计的养老场所,并提供星级服务,让老年人在幸福世家的大家庭里真正实现“五福”人生。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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